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放射治療與大腸直腸癌

大腸直腸癌的治療模式中,外科手術切除向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放射治療主要在治癒型治療中輔助加強手術區域或骨盆腔淋巴引流區的控制,而在已轉移的病人中,放射治療則處於緩和症狀的功用。 放射治療在直腸癌治療的角色較大,在大腸癌的治療中,則僅有因腫瘤直接侵犯其他器官,使手術完整切除的困難出現時,才會輔以放射治療,這類情況也必須在與醫師詳細討論後,依臨床需要做出決定。

文 / 文教部

放射治療在直腸癌治療的角色較大

首先要將大腸癌與直腸癌區分開來討論。
由於直腸位在骨盆腔最深處,而且四週被直腸附近的軟組織固定在骨盆壁,這樣的解剖構造使直腸腫瘤一旦侵犯範圍超過腸壁,即進入固定直腸於骨盆壁的軟組織中,這使得外科醫師切除腫瘤時,有較高的風險殘存癌細胞於腫瘤附近區域,也使得輔助以放射治療加強控制的需要性提高。
相反地,大腸則多浮動於腹腔之中,其周圍軟組織則亦處浮動狀態,這樣的特性使大腸腫瘤即使侵犯穿過腸壁來到軟組織,也能在手術時一併將腫瘤與軟組織完整切除,而沒有殘存癌細胞的風險。
因此放射治療在直腸癌治療的角色較大,在大腸癌的治療中,則僅有因腫瘤直接侵犯其他器官,使手術完整切除的困難出現時,才會輔以放射治療,這類情況也必須在與醫師詳細討論後,依臨床需要做出決定。

放射治療取決於切除腫瘤的檢查結果

直腸癌的放射治療,可分為傳統的手術後放射治療,和近年來開始採用的手術前前導放射治療。由於傳統直腸癌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完整的腫瘤移除及附近淋巴結摘除是主要的程序,病人在手術後是否接受輔助放射治療,則要由切除腫瘤的檢查結果,來判定殘存癌病於原區域的風險高低,以決定加入手術後輔助放射治療的必要性。
一般要加入術後放射治療的情況,包括腫瘤侵犯超過腸壁,進入直腸外的軟組織(Dukes’ B2,第二期後),或摘除的淋巴結有癌細胞感染(Dukes’ C,第三期)。這樣的特徵代表腫瘤的量較多,雖然手術時完整切除,但殘存癌細胞的「風險」較高,使加入術後放射治療的需要提高。

放射治療通常在手術後六至八週進行

手術後輔助放射治療通常在手術後六至八週,具備足夠復原時開始,採取體外骨盆腔照射的放射治療方式,每日一次十分鐘的治療,週一至週五,每週五次,共計25次至28次的治療次數,劑量為4500雷得至5040雷得。每天的照射彷彿X光檢查一般,只聽見治療機器的運轉,身體則無冷熱痛癢感。由於放射治療劑量每日定量累積,使放射治療引起的反應,需要進行至第三四週才出現。
手術後因直腸切除後,下骨盆腔空間形成,使腹腔內的腸道因重力而下移,這使得有更多的腸道在放射範圍內,在治療進行三週左右出現蠕動不佳的反應,產生腹絞、脹氣、拉肚子的情形。低位直腸癌則因照射區域可能涵蓋肛門,也使肛門附近皮膚出現放射性皮膚炎,而有刺痛灼熱感或輕度破皮。尿道的放射性反應,則可能有解尿灼熱刺痛,但較為不常見。這些反應係因放射治療引起,因此療程中不易消失,僅能藉止瀉或減緩蠕動的藥物控制其程度,必須待治療結束後一至二週,才會漸漸消失。

也可能採行手術前前導放射治療

近年來逐漸採行的手術前前導放射治療,則是在多項特殊考量下的組合設計。首先是為了減少手術後的放射治療面對因腸道下移至下骨盆腔產生更多腸道照射的反應,因此若將放射治療提前至手術前進行,則因直腸尚未被切除,使骨盆腔中被照射到的小腸較少,也使因放射治療引起的腹部症狀減少。
所以在直腸癌診斷的檢查中,若已可顯示出即便直接進行手術後也必須輔助以術後放射治療的條件(腫瘤侵犯整層腸壁或附近淋巴結感染)時,便可採行手術前的放射治療,如此手術後就毋需再接受放射治療。
另外一些病人則是因為相當接近肛門的直腸腫瘤,使立即手術時無法安全的切除腫瘤又保留肛門,此時也會考慮採行手術前的前導放射治療,希望使直腸腫瘤先一步縮小,增加其後手術時保留肛門的機會,但這樣的期望必須視腫瘤的反應而定,並不能保證放射治療後的手術一定留的住肛門,仍然要以最完整切除腫瘤的原則進行。

手術前的前導放射治療後必須再評估殘留腫瘤

手術前的前導放射治療,治療範圍與劑量則與手術後的治療類似,也是每日一次,每週五次,共25-28次計5000-5040雷得的骨盆腔放射治療。其腹部腸道症狀與肛門皮膚反應都與手術後放射治療類似,只是程度可能較輕,也多在療程中第三四週發生,至療程結束後一兩週消退。
手術前的五至六週前導放射治療結束後,並不是立即接受手術,而需要有六至八週的時間復原放射治療反應,也靜候放射治療對腫瘤縮小的最大反應(一般在療程後二至三週出現),才合適安排手術。通常治療團隊會在療程結束後四週左右,安排一些檢查,以利直腸外科醫師在手術前有更準確的評估殘留腫瘤,這些檢查包括骨盆腔核磁共振、大腸鏡、胸部X光、腹部超音波及抽血檢查。

已轉移的大腸直腸癌病人療法的變動性較大

已轉移的大腸直腸癌病人的放射治療,則因癌病已非侷限性,使局部型式的放射治療目的以減少局部症狀為主。如骨轉移或腦轉移時的放射治療,或腸腫瘤出血或阻塞時,針對該腫瘤的局部放射治療以止痛或止血,這些療法的變動性較大,必須與醫師討論後瞭解療程的設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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